实封
实际封有食邑,又名 “食实封”。实封原义为 “诸侯之地土田” ( 《周礼疑义·举要二》)。三国魏黄初间,爵自关内侯不食邑,但虚封而已,唐因之加实封。凡有功之臣赐实封者,皆以课户充准字数,州县与国官邑官执帐,供其租调,各准配租调远近、州县官司收其脚值,然后附国邑官司,其下准此,入国邑者收其庸。唐末和五代,始有特加邑户,实封之供给方法已成虚名。至宋时,则在五代基础上规定自1000户至100户共七级。加封食邑和实封食邑,如司马光之官衔为 “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四百户”,每实封一户,按月随俸领取25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