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趣味的标准
审美趣味就是鉴赏力或审美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否有客观标准?为探讨这个问题,休谟曾专门写了《论审美趣味的标准》一书。休谟承认审美趣味涉及想象,而想象又凭情感指使,所以带有很大的个人主观性。就这个意义上,休谟强调审美趣味有相对性。但是他又驳斥相对主义,认为不管有多么大的分歧,毕竟有一种普遍的尺度,人与人在这方面还显出基本一致性。例如两千年前在雅典和罗马博得喜爱的荷马,今天在巴黎和伦敦仍然博得喜爱。气候、政体、宗教和语言各方面所有的变化都没有能削弱荷马的光荣。所以,审美的一般性原则,即标准是存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分歧中仍有标准和怎样找出这种标准。
休谟对前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人的心理构造上虽然有很大的个别差异,却仍有基本的一致性。至于怎样找出一致性,休谟从分析产生分歧的原因入手。休谟认为,产生分歧首先归咎于心理功能方面的某种缺陷,心理功能不健康的人不能审美,犹如黄疸病人不能辨色一样。其次,个人的脾气不同,再次是时代和国家各有特殊的习惯和看法。最后,人与人之间在“想象力的锐敏性”上有很大差别。根据这些,休谟对评判作品提出两条原则。一条是把作品摆在它的特殊历史情境中去看;另一条是要了解作品的目的,它的好坏程度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达到其目的。
休谟提出以历史的观点评价文艺作品,是一个创举,有进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