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标准
是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会计资料是否真实、正确的尺度和审计人员如何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规则及执业标准的总称。
审计标准,从审计组织体系看,可分为国家审计标准、内部审计标准、社会审计标准。首先,宪法中有关审计工作的条款是一切审计工作应遵守的标准,审计法是国家审计应遵守的,注册会计师法是注册会计师从事独立审计应遵守的标准。其次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审计的行政法规所包含的审计标准。第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行政法规中所包含的审计标准。第四是审计署和国务院各部委依法发布的有关审计方面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所包含的审计标准。第五是地方性规章中包含的审计标准。审计署制定的199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38个审计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的,于1996年1月1日开始陆续执行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是最具体、最具操作性的审计行为规则,其中包括了大量的各种审计标准。此外,有人认为财务、会计制度及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也应包含在审计标准中。
审计标准
指用来衡量和判断审计结果的依据。包括三项标准: (1)事实标准。指已经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和资金收支的实际状况,以及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帐表、单证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它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已经发生或客观存在的事实; 二是与审计案件有内在的联系; (2)理论标准。指处理各种经济活动、财政 (财务) 收支的各种资料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它是专门用来检查、分析、判断、证明所有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效益以及会计处理、会计记录、会计资料、内部控制制度等是否适当、完善、严密的理论基础。这些理论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和符合经济管理及财政管理要求的; (3)法律标准。指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财政经济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制度、决议和指示等书面文件。它是用来判断、检查、分析、证明已发生的经济事实合法与否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