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赖关系解放前京族地区渔业生产中的一种依赖关系。有两类: (1)在运用渔箔捕鱼时,有的箔地系几户共有,轮流使用。当年没有轮到渔箔的人,就与轮到而又无力单独经营的人协作, 成为寄赖者。轮到使用箔地的人,负责出资装置渔箔,并参加劳动,分配时得鱼获量的80—85%;寄赖者只参加捕捞,得鱼获量的15—20%。在这种寄赖关系中,各人地位随箔地的轮流使用而发生变化, 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一种帮工关系。(2)地主和渔商除自身占有渔箔外, 还高价投标村寨所有的渔箔, 以寄赖名义雇佣贫苦渔民为其做箔, 本身不参加劳动, 而坐享剥削之利。这是一种剥削性的寄赖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