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对世的效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对世的效力行政法院的判决对一切人发生效力,称为“对世的效力”。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的判决,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根据行政诉讼的传统分类,撤销之诉的判决具有对世的效力,不限于当事人之间。撤销之诉是撤销违法行政决定的诉讼,其主要目的不在于保护申诉人的利益,而在于对行政行为进行法治监督,在于维持法治,因此,撤销之诉的判决具有绝对性质。越权之诉是最主要的撤销之诉,其判决当然具有对世效力,但有下列例外: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