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前身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创立的山东法政学堂和宣统二年创立的山东法律学堂。武昌起义后,山东法政学堂改名山东法政学校,山东法律学堂改名山东法律学校。1912年6月两校又分别易名为山东第一、第二法政学校。1913年两校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第一、第二法政学校原已分设政治经济别科和法律别科,1912年始设政治经济本科。并校后于1914年增设法律本科,并附设讲习科,以后还曾设过预科。学制别科2年,本科3年。历任校长、教务长多为日本留学生,学制和课程以及教材全部拟袭日本。1912年至1926年夏并入省立山东大学,15年间,该校历届毕业生约2000余人,其中政治经济本科毕业13个班,法律本科毕业13个班,约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