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巡防队
清末山东地方的警备部队。宣统二年(1910年),山东巡抚孙宝琦根据陆军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颁布的《巡防队试办章程》,将原有旧军改编为巡防队,其中步队36营、马队5营、并划分为五路:济南、武定(今惠民)两府为中路,兖州、沂州(今临沂)两府为前路,东昌府(今聊城)、临清州为后路,青州、登州(今蓬莱)两府为左路,曹州府(今菏泽)、济宁州为右路。任务是“清乡守土”,“保卫地方”,“弹压地面”,护卫交通。实质上是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巡防队将领多数顽固守旧,拥护君主专制,深得清朝各级官吏信任,后孙宝琦奏请清廷,再添招巡防队20营。因辛亥革命爆发而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