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山桃红 山桃红高明 《琵琶记》   全曲十三句:4 ▲,4 △。5 △,4 △。5 △,5 △。3,3,3 △,也7 △。5 △,4 △,7 △。 其二 洪昇 《长生殿》  全曲十三句:4 ▲,4 △。5 △。4 △。4 △,4 △。3,3 △,3 △。也7 △。5 △,4 △,7 △。此曲分两式。两式的异点在第五、六句:第一式为两个五字句,集自〔小桃红〕;第二式为两个四字句,集自〔下山虎〕;他无所异。第一式见用于《琵琶记·书馆悲逢》四支,《六十种曲》本《琵琶记》误题〔小桃红〕,元本《琵琶记》题〔山桃红〕不误。《香囊记 ·得书》亦误为〔小桃红〕。相反,〔小桃红〕亦有误为〔山桃红〕者,如《玉玦记·渡江》。《紫箫记·换马》属第一式,其第十句及末句本七字句,均破为两个四字句,非有他异。第二式见用于《紫钗记·剑合钗圆》二支。《牡丹亭 ·惊梦》间用〔山桃红〕二支,前一支为第二式,后一支少作第五、六两句。《怀香记·佳会赠香》二支,《长生殿 ·密誓》一支,皆属第二式。《南词简谱》取《紫钗》为词式,定名〔山虎看桃〕,注谓“此即〔山桃红〕别一体”。今作第二式,原名〔山桃红〕无须改也。此外,尚有误题须分析者:如《龙膏记·闺病》之〔山桃红〕则为〔桃红虎〕之误题;《拜月亭·彼此亲依》、《红梨记 ·赴约》之〔山桃红〕则为〔正宫·小桃红〕之误题;而《鸾鎞记·鎞订》又将〔正宫·小桃红〕误题为〔山桃犯〕,《红梅记 ·改妆》之〔山桃犯〕则为〔正宫 ·桃红醉〕之误题。〔正宫〕与〔越调〕各有〔小桃红〕,名同实异;〔小桃红〕与〔山桃红〕相互误题;〔山桃红〕又分二式;以此纠缠混淆,皆须一一厘正。〔山桃红〕可代〔小桃红〕为首牌,后联〔下山虎〕、〔蛮牌令〕;亦可单用一支,或叠用二支、四支成套。 ☚ 小桃红 下山虎 ☛ 00007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