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能工资制
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它是企业内部分配的主体和基础。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第(58)条中明确提出:“在企业继续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 岗位技能工资制主要由技能工资、岗位(职务)工资两个单元构成,这是国家确认的基本工资。它根据按生产中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和不同技能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是结构工资或组合工资的主要构成。根据职工不同职务或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繁简、技术难易、环境好坏等要素,可划分若干子目,进行科学测评确定,以体现应有的差别。岗位技能工资是把劳动岗位、技术水平与工资报酬密切结合的一种内部工资分配。岗位技能工资制适用于专业化程度高、分工细、工种技术单一、工作物对象较固定的企业、工种。其特点: 工资标准按岗位要求和技术水平分别确定,职工只要能上岗并胜任工作,便可领取岗位技能工资;职工变动工作岗位,岗位技能工资随之变动; 每个岗位均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技术要求,职工达到要求方能上岗工作,反之便下岗待工。形成上岗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竞争机制,对职工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另外企业可以从自己实际出发,设置企业内部有效的辅助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