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碑亭
位于川沙镇东南角明代古城墙上。碑高165公分,宽82公分。上筑有两层护碑碑亭。碑面刻有宋代民族英雄岳飞一首七绝:“学士高僧醉似泥,玉山颓倒瓮头低。酒杯不是功名具,入手缘何只自迷。”落款为“商丘狂学士李梦龙索余书于大梁之舞剑阁。岳飞草”,并盖有“岳飞”、“鹏举”两钤。据《川沙厅志》载,岳飞在大梁(今开封)舞剑阁曾手书一诗赠李梦龙,后来李到五台山出家,几经转手,传至了心和尚,了心于明代到川沙种德寺当住持,将墨迹带到川沙。清道光十二年(1832),由川沙同知郑其忠摹勒于石,置种德寺内。咸丰十一年(1861)寺失火,碑弃瓦砾中。同治十二年(1873)移至观澜书院(今城厢小学)池畔,并建碑亭。宣统元年亭毁碑卧。1913年移于文昌宫墙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移往城头,重建碑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