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按使用固定资产所能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提取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所需考虑的因素,除了工作量外,其余与使用年限折旧法相同。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固定资产完成单位工作量应计提的折旧额 该项固定资产月(季)折旧额=当月(季)实际完成工作量×单位工作量应提折旧额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能够直接计算工作量的运输设备(如汽车)的折旧的计算。 如把工作量法的“工作量”换成“台班”,这种方法就变为“台班折旧法”;台班折旧法实质上与工作量法是一样的。台班折旧法适用于计提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折旧。 工作量法Workload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有关计算公式如下: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