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司官署名。工部所辖四司之一。掌管国家各种土木工程的计划与施工。其长官为工部郎中。 工部司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若京都有营缮之事,则由少府监与将作监任其事。所属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宋初工部司郎中、员外郎无所掌。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凡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材物,按程式以授有司,则参掌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诏工部郎官兼管虞部司,屯田郎中兼管水部司。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诏工部、屯田二司以郎官一人兼领,于是四司遂合而为一。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赵公廙任屯田员外郎,此后不复省。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工部司。明清改称“营缮清吏司”,见该条。 工部司官司名。尚书省工部四司头司。
简称工。《老学庵笔记》卷6:“自元丰官制,尚书省复二十四曹,繁简绝异。在京师时,有语曰:……工、屯、虞、水,白日见鬼。”《分纪》卷11《工部尚书》:“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官品❶宋前期依唐制,从五品上(《宋史·职官志》8,页3996,《旧唐书·职官志》2《工部尚书》)。 ❷元丰新制后为从六品(《分纪》卷11《工部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