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院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为吏部以外的铨选机构。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的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并入审官院。 差遣院官司名。
职源与沿革始置于北宋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十二日,淳化四年五月二十日并入审官院(《长编》卷22丙午、卷34丁未)。
职掌考核、比较少卿监以下京朝官任满归朝待命者,据中书所下员阙,量材录用,授以新官(《长编》卷22丙午)。
别称京朝官差遣院。《玉海》卷168《太平兴国差遣院》:“(六年九月)诏京朝官,受代而归者,……引对而授之,谓之差遣院。”《长编》卷34丁未:“废京朝官差遣院,令审官院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