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分说
[结构] 动宾式。 [释义] 不容许辩解。分说:分辩。 [出处] 江东老蟫《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后边两个赶到跟前,见了小娘子与那后生,不容分说,一家扯了一个,说道:‘你们干得好事!却走往那里去?’” [功能、例句] ❶ 作状语。 李元岁《有关拖鞋问题的问题》:“‘别管,你听我的。快去快回!’小王科长不容分说道。” ❷ 作谓语。 明·吴承恩《西游记》二七回:“他不容分说,一嘴把个罐子拱倒,就要动口。” [附条] ❶ “不由分说”。《儒林外史》三回。 ❷ “不由分诉”。 《醒世恒言·灌园叟晚逢仙女》。 [同义] 不容置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