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宣言Bali Declaration即1976年《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巴厘宣言《世界国家公园大会的巴厘宣言》之简称,1982年9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召开的第三届世界国家公园大会上通过。主要内容是:(1) 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生态伦理应摆脱人类中心说的思想,树立生态中心论观念; (2) 地球是已知宇宙中生命能够延续的唯一处所; (3)全球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人类的不理智是环境与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4)保护区在保护环境方面具有特殊价值;(5) 国家应承担不损害他国和邻近公共区域的环境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