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我国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在被告人或者自诉人未到庭陈述,或者到庭而拒绝陈述时对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双方均未到庭陈述,则不能作出这种判决。可以不待陈述径行判决的情形有:❶ 被告人拒绝陈述的;❷ 被告人未受许可中途退庭的;❸ 法院认为应科拘役、罚金或应判处免刑或无罪的案件,被告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❹ 被告人在第二审上诉程序中受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❺ 非告诉或请求乃论之罪的案件,自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到庭不作陈述的;❻ 自诉人于辩论终结前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