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令司
金官署名称。金朝在商业繁华的城市设置市令司,委以市令一员,正八品。市丞一员,正九品。其市令司职责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金史·百官志》)。金除去中都设市令司以外,另在东京(辽阳府)、南京(汴京,今河南开封)、太原等地也设此机构。
市令司
市令司
官署名。金国置。掌市场商贾交易政令。《金史·百官志三》:“市令司:唯中都置。令1员,正八品;丞1员,正九品。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司吏4人,公使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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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令司
市令司
金朝为中都、东京、南京、太原等城市和要冲设置的管理市场的机构。掌平物价,稽察度量权衡上的违法行为。
官署名。金置于中都,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值。设官有令一人,正八品,以左右警巡使兼充;丞一人,正九品;司吏四人,公使八人。参见“京都市署令丞”、“州市令”、“县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