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代尔1876—1939Charles Blondel
法国心理学家、医学家。生于里昂。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906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14年获文学博士学位。1919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后应聘到巴黎大学。强调意志、推理和社会环境在精神生活中的重要性。认为记忆、语言、意识、情感均由社会所规定。即社会规定情感的表达方式,禁止或鼓励某些方式并创立集体情感生活规范。精神病患者受病态意识的支配,不受社会性规则的控制,是被自己的主观性征服的人。其精神生活受“纯精神”的控制。主要著作有《最初的心理》(1926年)、《集体心理学导言》(1928年)、《自杀》(19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