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国民党政权颁布的兵役法名词。属于士兵服役的一种。规定: “男子年满十八岁者为国民兵役及龄,年满十九岁者为常备兵及补充兵现役之征兵及龄。”常备兵又分现役与预备役两种。现役指年满19岁男子经征兵检查合格后,第二年征集入营的陆军(二年)海军(三年)期满退役者服之,直至届满45岁为止。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