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痕迹“立体痕迹”的对称。造型体作用于承受体,只增减某种物质微粒并未改变承受体体形所形成的一种形象痕迹。其形成条件: ❶造型体的硬度一般小于或等于承受体,如果相反,则作用力应小于承受体的表面强度; ❷某种中介物质微粒(固体或液体)的参与; ❸造型体或承受体具有一定的粘合力、吸附力或物质微粒具有某种附着力。依据承受体物质微粒的增减,可分为加层平面痕迹和减层平面痕迹。其利用价值主要取决于中介物质的厚度、颗粒度以及造型体和承受体的物理属性、接触方式等。常见的如手指印、赤脚印、鞋底印等。为犯罪现场普遍存在的一种痕迹,往往成为刑事案件中的重要物征。20世纪80年代以来,侦查机关正从单纯利用其形象特征向既利用形象也利用物质微粒成分及其附带的气味方向发展。 平面痕迹造型体与承受体接触,只引起承受体表面某种物质微粒增减而不发生体形变化所形成的痕迹。可反映造型客体接触面的二维结构特征。其清晰度取决于造型体外表结构的明显程度、承受体接触面的光滑程度以及中介物的细密程度。造型体的分泌物、附着物分离到承受体上,使承受体表面增添一层微粒物质,形成平面加层痕迹,增添的微量物质可反映造型体的物质成分特征; 承受体表面的附着物被造型体带走形成平面减层痕迹,减少的微量物质可能反映承受体的物质成分特征。增添或减少的微粒物质是有色的,形成平面有色痕迹,可直接观察比对;是无色的,则形成平面无色痕迹,需经显色处理,以便观察比对。 平面痕迹造型体与承受体互相接触时,在承受体上增加或带走一层中介物质(如尘土)而形成的痕迹。增加一层中介物质而形成的,称加层痕迹,如玻璃板上的血手印;带走一层中介物质而形成的,称减层痕迹,如布满灰尘窗台上的手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