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或者没有这种约定,要求承运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在运输合同规定的卸货港交付的行为。海牙规则对承运人延迟交货应负的责任未作规定。有的国家是以国内法规定承运人延迟交货的责任。《汉堡规则》规定,如果承运人延迟交货,就应赔偿货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但承运人能证明他本人及其雇佣人和代理没有过失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延迟交货
承运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的卸货港交付货物的一种行为。由于船舶绕航或其它原因导致船期延误而给货主带来损害,对此承运人应负何种责任,海牙规则未作任何规定。船期廷误导致交货延迟所造成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货物到港市场货价跌落,因延迟可能使货物损坏,工厂等待货物时间的损失等。因此,货主总是要求货物如期运到,在法律上要求规定对延迟交货所产生的损失,承运人应负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