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征收榷(榷取) 课(征课) 敛 拘摄抽收 赋索 征收,征取:架牟 征收与赏赐:赋赏 征收的款项:租项 向大家征取费用或捐款:敛钱 开始征收:开征 摊派征收:派征 摊征 额外征收:浮收 加征 追征 用强迫手段额外征收:浮收勒折 超额征收:浮征 检查征收:稽征 催迫征收:追征 强制征收:诛求 暴征 缓期征收:缓征 (政府依法向个人或单位收取粮、款等:征收)
另见:征税 纳税 ☚ 征收 征收某物 ☛ 强制征收行政机关依法对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或物品给付义务的相对人,在其不履行义务时,采取强制措施,从而达到义务履行状态的活动。采用的强制措施包括执行罚和直接强制中强制划拨、强制扣缴等。强制征收须率先用书面通知法定义务人,并附以履行义务期限,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能依法自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征收作为一种严厉的行政措施,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权益,对其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指对于负有金钱或物品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其不履行义务时对其采用的查封、扣押财产予以变卖的强制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