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的性质
学术界对强制拍卖的性质争论很大,在各国立法和实务中也不尽一致。主要有三种观点: (1) 私法说。认为强制拍卖是一种私法行为,仍然属于一种特殊的买卖契约,或者说类似于民法上的买卖。即把拍卖公告看作买卖要约,把拍定表示视为买卖的承诺。这样,由买卖的要约与拍定的承诺相结合,就成立了一个买卖契约。(2) 公法说。认为强制拍卖属于公法上的强制处分行为,与私法上的买卖不同,不能单纯适用民法上关于买卖契约、买卖效力以及依一般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取得、丧失的原理来加以说明。(3) 折中说。又称两性说。采用了私法说与公法说,认为强制拍卖兼容了公法处分与私法买卖双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