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式信托Strong Trust完全坚守信托所有构成要素的形式与实质统一的信托。如遗嘱信托,遗产从信托契约生效时即转移给受托人,而且是所有权的完全转移,形式上要求严格,须公示公信,动产须转移占有,不动产须登记过户。而且一旦受托人接收后,即成为一项特别财产,与受托人固有的财产相区别,受托人则须负信托义务。这种信托具有超强的破产风险屏蔽功能。由于坚持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形式与实质上的统一性,因此,信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属于破产财产,可对抗任何一方的债权人。但受益人的债权人例外,可通过受益权的转让形式获得受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