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亦称“土地征收”。指我国土地改革时,为了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而采取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的一项措施。征收土地的范围比较广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包括:(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工商业家在农村的土地; (3)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的超过当地每人平均数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土地;(4)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征收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5)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征收的土地除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外,其余收归国有。征收的土地,不给代价。 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也称土地征收。指我国土地改革时,为了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而采取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征收土地与没收土地的区别是: 前者的对象比较广泛,后者则只限于地主。征收土地的范围,按照19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包括: (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 工商业家在农村中的土地和原由居民居住的房屋; (3) 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的超过当地每人平均数以上的土地; (4) 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征收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分或全部; (5)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征收的土地除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外,其余收为国有。征收的土地不给代价。 ☚ 城市土地级差收益 土地征用 ☛ 00000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