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义务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履行的一种义务。各国通常在公务员法中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形象。有的国家在公职人员就职誓词中加以规定。在不同的国家确定这一义务的内容和标准是不同的。1947年3月美国公布了联邦忠诚法,其中规定: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和各地成立的特别委员会,有权审查公务员是否忠诚于美国政府;公务员必须宣誓“效忠政府”;政府机关中任何职员、高等学校教师和学术机关的研究人员,经审查“不忠诚”,就强迫辞职。 忠诚义务一些国家对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要求。提倡努力为国家谋求更多的荣誉和利益。避免做出有损国家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