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其式样:旗面为红色,长方形,长与高为3:2,左上方是由一大四小的黄色五角星组成的星族。大星居左;小星环绕于大星之右,各有一个角尖对大星的中心点,旗杆为白色。 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的黄色表示光明,普照红色大地。 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宋庆龄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参加国旗的制定。当第一面五星红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上冉冉升起时,宋激动得热泪盈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