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人民检察机关成都铁路运输系统专门法律监督机关。1955年1月成立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直属成都铁路局管理,业务工作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在成都市正府街。1957年9月30日撤销,检察工作由当地检察院受理。1980年12月25日重新建立,院址在成都铁路局机关内。同年底,成都、重庆、贵阳、西昌铁路分局成立基层检察院。1982年改名为中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成都分院,内部设立科、室。1985年12月昆明铁路局撤销,昆明、开远分局的检察院归成都铁路检察分院领导。1987年3月,成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划归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改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全面担负成都铁路运输系统中的法律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