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帐
后称“丁口帐”。省称“丁帐”。宋代专门统计民户男丁(二十至五十九岁之男口)数目的簿计。太祖建隆四年(963) “始令诸州所奏户帐, 其丁口男夫, 二十为丁, 六十为老, 女口不须通勘”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初每年一造, 后每三年与五等丁产簿同时造册。由乡村耆户长就门抄上人丁, 申报县府汇总。专为征发丁役而设。故不计主户、牛客、小客, 尽底通抄。差遣之时, 所贵共分力役”。( 《宋会要·食货》丁帐每年统计一次, 由县至州, 由州至漕, 由漕至户部, 由户部上之朝廷。南宋文献有二十一岁成丁之记载。实际执行中因官吏舞弊,户帐所载往往与民户丁口状况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