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事suǒshì犹云事事或件件也。《太平乐府》八乔梦符《一枝花》套《杂情》:“收拾得~儿温柔,妆点得诸余里颗恰。”《汉宫秋》剧二:“他诸余可爱,~儿相投。”所事均与诸余为互文。《太平乐府》八锺继先《一枝花》套《自叙丑斋》:“~堪宜,件件可咱家意。”所事与件件互文。《风月紫云庭》剧:“他想~满心儿快活。”《东窗事犯》剧:“尔~违天理,休言神明不报,只争来早来迟。”《玉壶春》剧四:“从今后,足衣足食,~儿足意。”《桃花女》剧四:“你知我为甚的~儿玲珑,则我这桃花元是那上天的种。”《灰阑记》剧四:“他买下了众街坊,~儿依随。”义均同。 所事三3456名凡事;事事;样样。官话。元王晔《桃花女》第四折:「你知我为甚的~儿玲珑,则我这桃花元是那上天的种。」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他诸余可爱,~儿相投。」   非特指的事 非特指的事什么事:何事 底事 这样的事:许事 许多事:众诸 一切事:万事(~大吉) 大凡小事 每一件事:事事 凡事 所事 不论什么事:凡事 例行的事:故事 提到的事:碴 其他的事:异事 余事 诸事 别的事 ☚ 各种事 故事 ☛
指代 指代一般指:或 某 有(~些;~的) 泛指 旁指:他 别(~人) 旁(~的;~证)另(~外) 异 有所指:射 暗指某人某事:影射 暗射 隐射 伪作此语影射他事:讹语影带 无所指:之 焉 厥 其 莫 无 靡 没有 泛指:漫指 表示近指:以 是 此(~若;~人) 斯(如~) 今(~次;~番) 底(~物) 所(~事) 伊 之 兹 然凭(~地) 这(~儿;~里;~么;~样) 作 这个:兹(~事;念~在~) 尔(~外) 者个 遮个 这种:此种 该种 指示或代替比较近的人或事物:这么些 表示远指:伊(~人;~年) 彼(由此及~) 那(~儿;~么;~样) 恁(~时;~大;~时节) 厥 夫 那个:彼(此起~伏) 尔(~日) 谁个 那一个 那东西 那事情 表示虚指:其(忘~所以)
另见:指出 指点 代替 ☚ 指代 如此 ☛ 00010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