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与性道德
手淫从生理上看是一种释放性欲的行为,从心理上看是一种自慰方法,从社会看,则是一种生物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产物。人在性成熟后,便自然地产生性交欲望和行为;但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的社会后,便失去了任意性交的自由。性交被严格地控制在婚姻内部,而结婚又有年龄限制。这样青少年性发育成熟后到结婚前,有一段较长的禁欲期,长期分居者和丧偶者也处在禁欲的境况中。在这种时候,手淫则成了缓解生物上性紧张的一种手段,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因性冲动而产生的性罪错。传统性文化将手淫归入不道德和罪恶之列,如我国传统观念常认为手淫是“耗精伤髓”、“大伤元气”,不仅是百病之根源,而且以后无法进行正常的性生活,影响家族的壮大;基督教把手淫当作“使主不悦”的罪恶,加以严惩。突际上手淫的害处主要不在于手淫本身,而在于手淫带来的心理挫伤。一个人一旦接受了手淫是罪恶的观念后,那么伴随手淫而来的悔恨和恐惧心理,足以造成人们所见到的一切手淫危害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