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标准
批评家对美术作品进行批评时所依据的衡量准则。
美术作品总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体,批评家往往用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两个标准去衡量作品的成败、得失。所谓社会价值标准,是从作品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来分析作品的政治思想倾向、道德倾向、情感倾向的标准;所谓艺术价值标准,是从艺术学,即艺术审美的角度衡量作品创造性、真实性、个性、技巧的成熟性、形式的表现力和活力的标准。在对具体作品进行批评时,这两个标准象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一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批评标准是相对的,因时代、民族、地域、政治、文化、流派、艺术主张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古代社会多注重艺术的社会、伦理标准,现代社会则偏重于审美的、心理与形式的标准。
批评标准
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用语言文字来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家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文学艺术起源于人类的劳动实践之中。人类在劳动实践活动中,不但创造了人类灵巧的双手、发达的大脑、丰富的语言,而且还为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提供了物质前提和创作“范本”。而对于文学艺术的批评标准是衡量文学作品思想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的准则,这种准则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艺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集中反映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政治观点和对于文学艺术的审美需要等等,因此,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基本批评标准尺度,应视其文学作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是否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审美观点等;还应看其作品中的思想内容是否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本质,是否有对现实生活的认识价值与美学价值;在艺术表现上是否塑造出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是否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还要看文学作品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否完整、全面地表现了作品深刻的思想内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