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951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 参加会议的除政协委员外,还有列席会议者达518人。会议听取了周恩来、陈叔通、彭真和政务院部门负责人所作的政治报告、常务委员会报告、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报告以及各部门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报告》、《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 根据会议的决议,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应著重进行三项中心工作,即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提倡和推动爱国增产运动;广泛开展思想改造运动,有系统地组织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学习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