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所属资金建筑企业拨付给下属企业的资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 建筑企业的所属企业,是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要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企业拨付所属资金就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 对于下属生产企业,是上级拨入资金。建筑企业拨付给附属企业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只是企业内部资金的转移,并不影响国家资金的变动。拨付所属资金是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拨付时,一般采取拨给所属单位固定资金和拨给所属单位流动资金两种形式;也可拨付货币资金。 [参] 拨付所属固定资金、拨付所属流动资金 拨付所属资金 拨付所属资金外商投资企业拨付独立核算、不独立纳税的附属企业的资金,应通过“拨付所属资金”科目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长期投资类下单列项目反映。拨付所属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拨付的金额或者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帐面价值登记入帐。企业在将银行存款拨付附属企业时,应借记“拨付所属资金”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将固定资产等拨付附属企业时,应借记“拨付所属资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如为旧的固定资产,还应将已计的折旧同时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 其他递延支出 股东权益 ☛ 拨付所属资金 拨付所属资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总公司拨付给所属企业 (如分公司、分厂等) 使用的资金。拨给所属企业的资金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固定资产、存货等)。如果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的,拨付所属企业的外币资金除记录实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企业确定的记帐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拨付所属资金”帐户,按外币银行存款的帐面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贷记“银行存款——××外币”帐户,并将差额转入“管理费用——汇兑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单设“拨付所属资金”项目,反映在长期投资类下。 ☚ 验资 公司拨入资金 ☛ 00008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