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净产值计工
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工分制时联产计酬的一种形式。在包工、包产、包成本、(费用)的“三包”基础上,换算出各个专业组按净产值计工的标准,作为结算依据。其计工方法: 一是参照上年或前几年该专业组实际用工和净产值,换算出每工的净产值进行包工。二是用测算的方法,对过去没有计帐依据的专业组,以“三包”为基础,按照包产产值扣除所包费用,算出应包的总净产值,然后按所包的工数分摊,得出每个包工的净产值。年终分配时,根据各专业组实得的总净产值,按每个包工的净产值分摊,得出各专业组实际应得的劳动工数,凭劳动工数参加生产队的统一分配。这样可以平衡各个专业组之间的基本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