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庙公解放前广东连南(今连南瑶族自治县)八排瑶中专司宗教事务的首领。任期不定,如遇风调雨顺,可以长期担任,否则要被撤换。每逢大节,负责筹集钱米,主持办理在庙中的祭祖等事项。每年每户出米一斤, 或以祭肉作为报酬。 掌庙公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排”,意为村寨)瑶中各排负责管理祖庙之头人。过去当地瑶人都奉“盘古王”为始祖,每排均建有“盘王”庙,即祖庙,设专人负责管理祖庙各项祭祀事务及主持其他重大宗教活动。每年每户给少量玉米或大米以作报酬,本人不脱离生产劳动。任期不限,若风调雨顺,人畜兴旺,可长期任职,反之,群众可以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