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发行程序
政府债券的发行可采用直接公募法,也可采用由银行承销的间接公募法,还可采用私募法(参见“发行方式”条)。其中直接公募法发行程序:
❶由国家财政部(或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年本级财政收支状况或政府机构负担的建设项目资金需要的情况拟定包括发行总额、票面额、利率、期限、偿债方式等内容的债券发行计划。
❷发行计划交由国会(或人代会)审查通过,即可向社会公众公布债券发行条例。
❸由现有金融机构代理政府具体组织债券发行。债券投资者可直接到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认购。
❹债券发行期结止,代理金融机构根据债券实际认购情况将认购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