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学金
澳葡政府设立的毕业生奖励制度。为了鼓励本地学生在学习上取得佳绩,并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特设立此项奖学金。颁发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无论官立学校、官制学校及私立学校的学生,均有机会获得该项奖励。受奖学生均由学校的领导机构负责选出,条件包括学习成绩、勤恳态度、品行及对校内外活动的协助精神等,然后报请澳门“助学金基金会”审定批准。奖学金的每次限额为:小学生300元、中学及职业技术学校学生500元。奖励的比例为每所学校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颁奖时间一般在每年举行的结业典礼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