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干部的退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达到退休年龄或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应按规定办理退休。(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0周岁,其中少数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需要、身体条件许可,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其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2)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 (3)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男60周岁、女55周岁; (4)担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文艺、体育干部,男55周岁、女50周岁;(5)担任非专业技术职务正副局级、正副处级,男60周岁,女55周岁,科级以下的,男55周岁,女50周岁。有的文职干部因身体条件或工作性质可提前1~5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