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与苏联中亚互设领事馆十月革命后,沙俄在新疆的领事馆关闭。1922年2月23日,苏俄派代表与新疆商谈局部通商设领事宜,历时半年未有结果。次年9月再次磋商,新疆坚持废除俄国在新疆的免税贸易特权和领事裁判权;相互对等设立领事馆。1924年5月《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签署。11月新疆与苏联达成协议。规定:苏联在迪化、伊犁、塔城、承化、喀什等五地设领事馆,并准在迪化、伊犁、塔城、喀什四处通商。新疆在苏联中亚地区之阿拉木图、斜米帕拉庭斯克、斋桑、安集延、塔什干等五地设立领事馆并通商。当时北洋军阀政府更迭频繁,驻中亚的领事官员由新疆地方政府委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