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拨出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文件,无偿移交其他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移交时,只办理交接手续,不收取价款。 实行个别折旧或分类折旧的企业无偿拨出固定资产时,均以实际提取的折旧额作为已提折旧,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净值)和“折旧”科目(已提折旧),贷(减)记“固定资产”科目(原值)。 实行综合折旧的企业无偿拨出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根据该项固定资产卡片所记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值减预计净残值的差额。 无偿拨出已安装的固定资产,其拆除费用由更新改造基金开支;原值中所包含的安装费应在调拨单上注明,以便调入单位入帐时扣除。 [参] 无偿拨入的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