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国际多边裁军谈判机构。亦称“十国裁军委员会”、“十八国裁军委员会”、“裁军委员会”或“日内瓦裁军谈判委员会”。总部设在日内瓦。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是目前唯一的多边国际裁军谈判机构。其前身为1962年成立的18国裁军委员会。1969年7月改称裁军委员会会议。1978年6月30日关于裁军问题的第10届联合国特别大会通过的《最后文件》决定,机构改称裁军谈判委员会,成员国增至40个。1984年2月起又易名为裁军谈判会议。总部设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不附属于联合国,但与联合国有密切联系。每年举行春、夏两期会议,每期约10-12周。讨论和谈判的议题有: 全面禁止核试验、制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包括所有有关事项、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禁止化学武器、禁止放射性武器和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的国际安排,以及综合裁军方案。另外,还有一个1976年成立的审议关于监测和识别地震事件的国际合作措施的特设科学专家小组,核查全面禁止核试验的遵守情况。中国于1980年2月正式参加裁军谈判会议。 ☚ 厄立特里亚问题 公约 ☛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Rineiwa Caijun Tanpan HuiyiGeneva Conference on Disarmament国际上唯一的常设性多边裁军谈判机构。现共有5个核国家在内的39个成员国。其宗旨是促成在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 该裁军谈判会议不附属于联合国,与联合国有密切关系,总部设在日内瓦。其秘书长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派,经费也从联合国预算中开支。会议按照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确定议程,每年召开一届。自1991年起,每年会期由春、夏季两次改为三次。会议根据自身的议事规则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工作,并向联大提出年度工作报告。会议主席由各成员国按月轮流担任。 中国自1980年2月正式参加裁军谈判会议工作。1983年中国派出专职裁军事务大使常驻日内瓦。作为独立自主的一方及核心国家,中国的作用得到了尊重和重视,中国代表团积极参加上述各议题的讲座和谈判,迄今已提出禁止化学武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核裁军和防止核战争等议题的工作文件。此外,中国代表团还参加了提高会议效率、扩大成员国等问题的磋商。中国提出的关于全面彻底核裁军,美、俄罗斯承担核裁军特殊责任,率先停止试验、生产、部署核武器,核国家应无条件保证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核国家应签署不使用核武器国际公约等,得到大多数与会国的赞同和支持。 ☚ 裁军和限制军备条约 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 ☛ 000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