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1994年3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交流近几年来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经验,探讨普通高等学校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的思路和举措。会后,省教委发出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 “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的要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科技、文化发展趋势的教学体系和课程结构; 建立与新的办学体制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能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积极性的竞争激励机制。并就教学在高校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教学改革的目标、保证教学投入的措施及有关政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决定到2000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重点建设100个专业、200门课程,培养约1000名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会议还对湖南大学、衡阳医学院、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的教务处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