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落后儿童早期教育
对学龄前(一般为3—6,7岁)智力落后儿童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和家庭教育。由于轻度智力落后儿童在入学前不易发现,故教育对象多为中度以上患者。教育方式包括:
❶在特殊幼儿园、托儿所等专门机构,由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员进行;
❷在普通幼儿园接受一体化训练;
❸以家庭为基地,通过专业人员对家长指导和培训,由家长实施;
❹家庭和机构相结合,让儿童部分时间在专门机构接受教育,部分时间在家中接受教育。以游戏和活动作为主要的教学活动,寓教于玩,寓教于乐。目的在于丰富智力落后儿童的认识,发展语言和运动技能,掌握自理生活的本领,形成初步的文明行为习惯,矫正动作缺陷,并在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以及人格特征方面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