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煜
生卒年月不详。山西屯留县人。清朝乾隆六年(1741年)举人。历任广东保昌(今南雄)、连山知县。乾隆十三年任香山知县,后调南海县。任职香山知县期间,曾与张汝霖奉命查处葡人杀害中国居民案,并与张共同制定《澳夷善后事宜条议》十二款,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宗教、商贸、治安、联姻、住房建筑等问题,于1749年勒石颁布施行。他还重修《香山县志》八卷、首一卷。内设《濠镜澳》卷,并录载有《印光任、张汝霖传》、庞尚鹏《区画濠镜保安海隅疏》、焦祈年《巡视澳门记》等记述清朝广东官府管治澳门事宜的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