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基金见“财务管理”中的“更新改造资金”。 更新改造基金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更新改造基金的来源,由于不同时期更新改造任务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当前主要有: 企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的留用部分,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即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变价收入),有偿调出固定资产的作价收入,企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剂拨入的更新改造基金,其他专项资金的转入部分等。更新改造基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及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重建,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采用新技术,综合利用原材料、处理“三废”等措施,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零星自制设备和零星土建工程开支等。 更新改造基金是为了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正常替换,适应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造,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进行再生产而建立的。管好用好更新改造基金,对于维持社会简单再生产,推动社会扩大再生产,都具有重要作用。 更新改造基金的管理,首先要处理好分散与集中的关系,要注意企业的特殊性,适当分散,让企业留大部分,还要注意部门的统一性,适当集中,小部分交由企业主管部门掌握使用。其次是要按国家规定提取折旧。使用更改资金时,要择优选择方案; 既要有资金保证,还要有物力保证; 进行更改工程项目时,要处理好施工生产与更新改造的关系,避免更新改造冲击施工生产。 更新改造基金,是国家于1967年把过去的“三项费”(技术组织措施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和劳动安全保护措施费)、固定资产更新和基本建设中属于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投资,合并为一个渠道而成的,全称为“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 更新改造基金renovation and reformation f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