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实际关税”。“名义关税”的对称。是指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而实现的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有效关税着眼于生产过程的增值,它代表着征收关税对这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净增值的影响,即关税政策的实施对加工工业所产生的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有效关税不但注意关税对产成品的价格影响,也关注征收关税对投入品价格的影响。有效关税用有效关税率表示。
有效关税Effective Tariff
对某个工业每单位产品“增值”部分的从价税率,代表着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的有效保护程度。有效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有效关税保护率
T=进口的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
V=该项的最终产品的增值比率
如果一个进口国由于本国原材料不足,而必须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成最终产品。在此情况下,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高低及其在最终产品中所占比重也影响着有效关税保护率。这可以用以下的公式计算:

其中:E=有效关税保护率;
T=进口最终产口的名义关税税率;
t=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
p=原材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重。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有效关税保护率将会出现以下的变化:(1)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率高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税率超过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即E>T; (2)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率等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税率将等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即E=T; (3)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小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关且所用的原材料价值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很小时,有效关税保护率可能大大低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即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