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金块本位制1934年1月美国建立有限金块本位制。在金块本位制下,黄金法定价格上涨到一盎司35美元,国内不铸造和流通金铸币,也不发行和流通金证券。美元可以兑换金块,但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美国财政部只向外国中央银行或官方机构出售黄金,以及供应 “合法的” 国内工业、艺术、专业使用的黄金。国内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即支票和纸币、硬辅币等。1968年随着美国存金量的下降,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系统宣称: ❶进行合作各机构将继续按35美元一盎司价格相互出售黄金,但它们不向另外的任何人出售黄金。其他人为了储藏或其他任何目的希望取得黄金,必须在黄金市场上购买。 ❷进行合作的各机构将继续按35美元一盎司的价格相互购买黄金,但它们不得收购那些不在官方货币储备之内的黄金。这样就建立了 “黄金双价制”,并且进一步限制货币之兑换黄金和限制黄金的货币化。1968年的行动虽暂时维持了美元对黄金的可兑换性,至少是象征性的,但是,有限制的金块本位制的这个最后的幌子在1971年8月15日终于也消失了。当时美国单方面停止美元对黄金的兑换,即使是外国中央银行也不能兑换了。有限金块本位制就此完结,被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