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银行
日本帝国主义在朝鲜和旧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金融机构。创立于1909年,原名为韩国银行,由日本政府特许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至1911年日本政府颁布“朝鲜银行法”,将该行改为朝鲜银行,并任命日本银行总理松尾臣善等进行筹组,总行设在朝鲜汉城,资本额定1000万日元,而其扩张和、改组的矛头则针对中国东三省。从1913年起,陆续至沈阳、大连、抚顺、长春、天津、北京、青岛、济南、上海等地设立分行,并于1916年在华发行与日金相联系的所谓金票。1917年后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东三省的发行权移归该行,到1919年发行量增至5854万余元,它利用纸币发行和吸收的存款,全力扶植日本在东北的殖民事业。
其上海分行设立于1918年4月,业务有存款、放款、贴现、汇兑、代理收付等。另在天津、青岛、大连、北京设立分行。“九一八”事变,日军占领东北,成立伪满洲中央银行后,于1935年起该行在东北发行的“金票”量逐渐收缩,以后日伪推行“产业开发”的五年计划,将该行与正隆、满洲三家日本系统银行合并为伪满洲兴业银行,负责供应“产业开发”所需的长期资金,该行金票的发行和流通才告中止。日本投降后,经国民政府指定由中国农民银行加以接管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