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安特卫普
释义 安特卫普★★☆☆☆ 35019名āntèwèipǔ (软件注音)

[Antwerp]
法语作Anvers,佛兰芒语作Antwerpen。
比利时安特卫普省省会,世界主要海港之一。西北距北海88千米,由于它位于比利时讲佛兰芒语地区,安特卫普成为佛兰德斯人的非正式首都,1291年享有市自治权,1315年成为汉萨同盟一员。由于是西班牙和葡萄牙间贸易的销售中心,16世纪成为欧洲重要的商业和金融中心。后因受到侵略而逐渐没落,但在1803年左右拿破仑将海港整顿后,逐渐恢复了旧日的繁荣。该城原属荷兰王国(1815~1830),后让与比利时民族主义者。目前经济活动仍以船运和与海港有关的活动为主,也是重要的制造中心。人口:约453,030(1997)。
随便看

 

汉语词典收录101873条汉语词条,其功能类似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各类汉语词典,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字词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4/11/3 21:19:05